原标题:南京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国第四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10月30日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南京位居全国第四。获得这一殊荣的背后,是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的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评估的指标包括: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决策、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监督与问责、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
这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连续第4年发布评估报告,南京每年都稳居前20位。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评估得分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动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
其中,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成为继天津之后全国第二座没有非许可审批的城市;在溧水区、高新区打造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套清单定权力”、“一个平台做服务”。
在权力制约监督上,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注重发挥监察、督查、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7%,同比增长32.4%;96个市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和39个政府组成部门决算全部公开。
对于社会矛盾,我市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调解机制运行,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158个,专、兼职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累计达3万多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5年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0余件,11个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已经全部成立。(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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