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下故意伤害罪 因闹离婚刺伤妻子

    去年12月,镇江市润州区航运新村发生一起凶案,丈夫杨某找其妻子商谈离婚事宜试图挽回婚姻,谁知一言不合竟持刀对其妻子陈某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连刺多刀,致其受伤。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被判决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杨某和陈某于2010年下半年相识,2011年互生好感,2013年上半年双方各自解除原婚姻关系后于同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结成夫妇,本是一场难得的姻缘。可是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不和睦,杨某对陈某不信任,性格多疑,还动辄对陈某施加暴力。陈某对杨某彻底死心后于2015年9月29日向京口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2015年12月8日晚22时许,杨某携带匕首至航运新村陈某住处,找其商谈离婚事宜,希望可以挽留婚姻,得到陈某的否定后恼羞成怒,将携带的匕首掏出向陈某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刺去,被人发现后逃离现场。经过思想斗争,12月8日晚23时许,杨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陈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杨某本想挽留婚姻,但并无改善夫妻关系之行为,反而在诉讼期间发生砍伤陈某的严重恶性事件,为保护妇女权益,京口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婚姻关系,准予陈某与杨某离婚。

    随着离婚率攀升,再婚也频频出现,再婚家庭往往比初婚家庭情况更复杂,面临的烦恼更多,如不能正确处理各方关系,再婚家庭更存在解体风险。既然选择了再次婚姻,双方已经走到一起了,更要加倍关心和爱护对方,使他(她)感到温暖、开心,双方彼此信任、相互尊重,就可以大大缩短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共同步入再婚的幸福殿堂。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再婚家庭的幸福美满,彼此做到精神和谐,思想一致,感情共鸣,利己利家,有益社会。(润萱)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男子犯下故意伤害罪 因闹离婚刺伤妻子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