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讯 身为孩子的外婆,竟将自己的亲外孙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以此过上了“好日子”。如此冷血残忍、令人不齿的行为,还被当作一条“生财之道”对外炫耀,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13日,记者接到家住如皋市郭园镇多人反映的情况后,随即与如皋市公安局郭园派出所联系并核实。当日下午,派出所值班的朱警官向记者证实:警方已接到相关警情,目前办案人员正在勘查相关案情并进行取证。
13日下午,家住如皋市郭园镇车马湖乡顾桥村的陈某等几位村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顾桥村18组,发生了一起令当地群众气愤的、外婆贩卖自己外孙的不法事件。陈某等人介绍说:当地村民张某多年前经人介绍,与老家在贵州的外来妇女马某结识;两人结婚后,生下了女儿小丽;小丽到了婚嫁之年在当地成家后,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孩,大丫头今年7岁,小丫头今年才3岁。然而,去年小丽又怀了第三胎,今年10月份顺利产下了名男婴。
“小丽生下第三胎后,村民们奇怪地发现,住进医院分娩生产的小丽住院期满后,跟在陪护的母亲马某后面一起回了家,然而,生下的男婴却不见了踪影。孩子到哪儿去了?后来,村民们听说,这桩蹊跷之事在张某的弟弟一再追问之下,张某终于承认刚生下的男婴已被自己的妻子马某‘送了人’,而这事他坦承也十分无奈,做不了主。”村民陈某等人介绍说。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此事发生没多久,马某本人对外炫耀时透露的口风,又进一步曝光个中令人发指、有失人伦的实情,马某在顾桥村当地不加掩饰地告诉外人,“刚生下来的孩子以1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并且,洋洋得意地对村民们表示“自己有了这笔钱,这辈子就吃穿不愁了……”与其言论相对应的是,马某花钱购物的手脚,明显比过去阔绰了许多。
那么,如果马某非法卖婴行为属实,刚出生的婴儿到底被她卖到何处?买家又是谁?13日下午,记者就此向如皋市公安局郭园派出所核实详情时,值班民警表示:警方接警后十分重视这一案件,详细情节正在办案民警侦查中。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一旦查实,按照新的刑法修正案,花钱收买婴儿的买家,也将涉嫌犯罪并受到相应惩处。
出卖自家孩子构成犯罪
出卖自家的孩子,构成犯罪吗?13日下午,记者就此话题采访我市知名律师周勇时,周勇指出:孩子的父母或亲人如果涉嫌出卖自家的孩子,同样构成涉嫌拐卖儿童罪,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就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提出了意见,其中就包括出卖亲生子女的定性。
专家指出,法律的设置是以遏制人性恶意作为逻辑起点的,相对而言,父母及其亲属出卖亲生子女的社会危害性,比其他纯粹为非法获利的拐卖儿童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要小一些;但是,法律不会因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而容忍这种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更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懂法,而作为他们规避刑事处罚的理由。
与此同时,《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做出修改,规定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属于犯罪。这一修改,对一直广有争议的“拐卖犯罪,收买无罪”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该草案的出台,加大了对收买方的打击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将遏制拐卖儿童的现象,正如最近热播的电影《亲爱的》里面所说:没有买,就没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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