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快办案进度,清理积案,促进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实现审判权的优质高效运作,阜宁法院采取四措并举强化审判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继续推行繁简得当的审理模式。在审判中,进一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发挥速裁机制功能,缩短办案环节时间,做到简案快办快审,难案细办精审。对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而又简易的案件在立案受理后,由速裁庭采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以调解、和解、简易裁判等方式结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易程序案件一般都应当庭快审快结,以提高庭审效率。
坚持每半月集中业务研讨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新类型案件及时进行研讨分析,明确庭长为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列席参加,作好会议讨论记录备查。对疑难复杂、审理周期较长和临近审限的案件审判人员要主动汇报,院、庭长要及时了解关注审判动态,可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加快办案节奏。
狠抓结案均衡提高审判效率。该院依托案件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重点加强对程序转换、审限变更、案件报结及归档等“四个环节”的监控,由立案和审管部门进行日常督查管理,完善审限通报制度,及时催办临近审限的未结案件,把握结案工作的主动性。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评析发改案件制度。由审管部门每季度对该院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对改判、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明确案件差错责任,并通过全院学习会的形式进行集中通报讲评,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周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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