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并做到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四个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巡察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灌南县纪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办),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
制度建设到位。该县纪委制定巡察工作流程,明确指导思想、巡察原则、目标任务、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和方式,建立定期研究、工作联动、干部选配等巡察工作制度机制,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
人才保障到位。同时,在首轮巡察工作中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选取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成巡察干部队伍,共有21名巡察人员正式参与巡察工作。
经费保障到位。灌南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经费保障工作,把巡察经费保障作为硬性任务,抓好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经费落实到位。(刘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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