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诚信守法进万家”和“两讲十不”活动,大力破解执行难题,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同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入党、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等方面受到惩戒。
请社会公众在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热线:0515—69919072
128号通讯员:周立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阜宁法院发布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推荐
-      宿迁市人民法院午夜行动捉“老赖”
-      江阴法院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      走基层 送温暖 阜宁法院帮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      阜宁法院高分通过省档案五星级达标验收
-      耦耕法庭:星光下的巡回审判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