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东:为泄私愤侮辱他人 侵犯名誉被罚两百

  12月8日讯  骂人“乌鸡”,在启海方言里是十分恶毒的言语。与人纠纷,为泄愤竟然以给无线路由器设置用户名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近日启东警方接到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朱某被处罚款200元。

  今年6月,卫某与朱某等人在启东市区人民医院附近因抢生意一事发生纠纷,报警后民警将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处理。事后,朱某对卫某怀恨在心,回去后竟将自家的无线路由器用户名设置为“卫某是乌鸡”。卫某无意得知此事,气愤难当,当即报警。经民警教育,朱某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鉴于朱某认错态度较好,警方给予了从轻处理。但是朱某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朱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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