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怀疑被戴绿帽街头杀妻 庭审获女儿书面谅解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妻子出轨,丈夫一怒之下,在大街上刺杀妻子。12月13日,贵阳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据了解,今年5月,在观山湖区诚信南路北京华联旁的人行道,一名男子手持水果刀,捅刺一名女子10余刀致其当场身亡,当时,有很多贵阳市民围观了这起案件。

  本案被告人刘某,案发前居住在观山湖区碧海花园小区,他和被害人妻子吴某春结婚10多年,养育了一个女儿。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5日9时许,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吴某春在诚信南路北京华联超市旁的人行道花坛处,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因不满妻子言语刺激,被告人刘某使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朝吴某春的肩部、颈部等部位捅刺10余刀,直至吴某春倒在花坛上不动,后刘某将水果刀丢弃在花坛中,步行至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投案,被害人当场死亡。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吴某春系他人用持锐器刺杀胸骨上窝处进入胸腔致主动脉破裂,导致急性大失血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城市道路上,且在超市附近,很多贵阳市民围观了这起案件。今天上午,贵阳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点头认罪。

  “当时脑袋懵了。”刘某说,案发前,他得知了妻子出轨的消息。5月5日案发当天,他准备寻求第三人调解婚姻关系,试图保住家庭完整,他来到诚信南路后和妻子协商不成,妻子言语刺激,他从挎包中拿出水果刀,刺向了妻子颈部、肩部等位置。

  对于为何携带水果刀出门,刘某表示原本想借此恐吓妻子。在法庭上,被害人女方的家属表示,刘、吴两人的婚姻并不幸福,在10多年的婚姻生活中,被害人吴某春曾遭遇家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由夫妻感情矛盾引发,主观恶性较小,此外,在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最后,还获得了女儿的书面谅解,建议法庭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表示由于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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