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帮我评评理!!!
现控告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幸福二村吴XX(身份证号:3206261959XXXXXX34),2016年连续5次破坏我农田作物(有启东市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我连续5次向村委会和蒿枝港派出所进行举报和报案.均无果.
我们农民只有靠土地生活,现在土地作物无故被连续破坏,一年收成也没有了,村委和派出所用各种理由推诿.
希望大家帮我出出点子如何遏制这种不道德行为。
吴XX,作为我的兄弟,
(1),1982年顶替我的父亲吴云,成为城镇户口,享受国家人员待遇,有退休金。我作为农民没有任何收入。
(2),我父亲作为公务员,分到一套房,一直也被我兄弟霸占,偷偷改到自己名下,现在市值70万左右。即启东市汇龙镇幸福二村47号楼xxx室。
(3),还有1979年我父母建的3间平房(当时靠关系,没有建房报告的违法建筑,后来政府违规颁发了房屋勘查表),即启东市吕四港镇石堤村10组,也在他名下,作为城镇居民现在又来霸占我的土地。
作为亲兄弟,血浓于水,长兄如父。我父亲的房子,顶替待遇,去世后的钱所有家当都全部被吴XX一手掌控霸占,我农民,只能靠农田来生活,现在又来霸占我农田,这种没有止境的侵占,真没道德。
我相信父亲在天堂看到小儿子这样对大哥,也一定会谴责小儿子的不道德行为!!!
补充: (1)2014年吴XX为了要大哥吴平的土地上诉吕四港镇法院败诉,2014启吕民初字第00562.
(2)2015年吴XX又向吕四港镇政府提出要大哥吴平的土地,政府意见:不予受理,吕政发2016(30)号文件
请督促启东市公安局督促蒿枝港派出所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处理过程中对吴平夫妇的恶劣态度道歉!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