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消息:6月2日电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建立较早,2008年起在南通法院系统中率先实行涉少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模式。在涉少案件审理时,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优先保护、优先救济。2013年至2015年共审理各类涉少刑事案件85件,涉少民事案件311件。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加大,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3年31件,2014、2015年均受理17件。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较低,其中绝大多数人初中未毕业甚至小学未读完。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犯罪占比多。外来父母平时忙于打工,不注重管教未成年子女,导致未成年子女交友不良,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未成年犯法律意识差。一些未成年人对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行为不能意识到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四是涉财犯罪和聚众斗殴犯罪占有较大比例。其中本地的未成年犯聚众斗殴犯罪居多,外地未成年犯盗窃犯罪较多。五是近年来每年都有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显示涉毒犯罪呈年轻化趋势,对此应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逐年上升。其中,2013年受理99件,2014年受理113件,2015年受理117件。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比较集中。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抚养费案件占比75%,主要是近几年来消费水平上升,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导致子女抚养费标准不能满足目前的生活状况。这类案件以居住在农村的未成年人起诉为多。对此类案件,该院注重加大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率达70%。二是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占比约10%。这类案件主要是双方在离婚时约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也有部分案件为父母双方争夺子女的监护权。三是校园伤害案件呈上升趁势。该院2014年受理校园伤害案件1件,2015年受理校园伤害案件4件。案发主要原因是学生不注意在校安全,也有少数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金永南 鲍维军)
相关推荐
-      张家港市纪委严格“质检”刚性审理“零差错”
-      案件质量回头查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
-      阜宁法院多举措强化审判管理
-      记宿迁宿城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副庭长叶春花
-      张家港市构建“三个体系”强化自我监督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