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府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从本质上来说,机构是为履行职能而设立,职能只有借助于机构才能得以有效履行;职能的调整,必然要求机构进行相应变革。同时,也只有明确职能,才能据此对机构进行科学调整。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正是在认识到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之间辩证关系的基础上,转变职能成为机构改革的核心和亮点。自1988年开始,机构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的命题。随后几轮改革中,转变职能一直是重要主题,并呈现出比较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即第一阶段重点关注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第二阶段重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几轮改革中,从数量上看,机构设置呈现出渐进和稳健的特征。当然,机构数量不是重点,结构优化才是关键。可以说,经历了几轮改革之后,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机构设置是服务于职能配置的,而职能配置是服务于事业发展、呼应实践要求的。与事业发展和实践要求相比,转变政府职能永远在路上。
转变政府职能,是形势所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如何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如何全面提高政府效能,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重大。
转变政府职能,是主动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就要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就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奋鞭策马。转变政府职能,是我们的使命,是我们的担当。(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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