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不见面”审批改革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我省将按照统筹集约、协同共享、优化流程、创新突破和安全可控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综合保障的一体化。2019年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初步实现“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应接尽接;2021年年底前,全省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省、市、县三级平台组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包括网站、移动端和入驻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支付等全省统一公共支撑;提供政务服务数据协同共享,承载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全流程效能监督。
设区市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开设设区市旗舰店,整合对接设区市内各部门和县(市、区)的业务办理系统。省级部门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开设行业旗舰店,整合本部门及条线业务办理系统。
各县(市、区)可直接使用设区市政务服务平台,并依托省级平台开设旗舰店。有条件的县(市)可建设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市级平台,联通省级平台。
县(市、区)统筹所辖乡镇(街道)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开设政务服务页面,提供乡镇(街道)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依托设区市或县(市)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经济发达镇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开发区,可以探索开设旗舰店。
县(市、区)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网点深度融合,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开服务网点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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