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屠园15人产销病死猪案开庭 被告称从不吃猪肉

原标题:宿迁屠园15人产销病死猪案开庭:被告称自己从来不吃猪肉

宿迁市宿城区人张小利(化名)从不吃自家收来的猪肉,但他却将这些连死因都不清楚的病死猪加工后,卖给屠园乡卖肉的摊主吴某等人。之后,这些肉被卖到馄饨摊、饭馆,甚至家庭餐桌……7月15日上午,宿迁15人生产、销售病死猪案在宿城法院开庭受审。

据查明,2014年-2015年,张小利低价从臧某等人处收购病死猪。后雇佣他人将其收购的病死猪予以屠宰,加工成猪肉、猪头等产品,并出售给吴某等人。其间,肉贩摊主均知晓其产品系来源病死猪,但仍购买并予以出售。2015年11月,张小利等人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猪肉、猪皮、猪内脏等产品。

公诉人认为,张小利等1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病死猪身上潜伏多种病原微生物,对人体生命健康是相当大的一种威胁。即使居民将猪肉已经进行了高温蒸煮,还是难以将许多病菌杀死,从而导致人体患病。病死猪如不及时处理,会成为传染源,不仅会造成畜禽疫病传播,且会波及人类,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对于指控,张小利等15人均表示认罪。张小利称,病死猪都是从养猪场拉回来的,这些猪有病死的、热死的,“具体得什么病,我也不清楚,也不会问养猪老板病死猪的情况。”每头病死猪的进价在20元至200元不等,屠宰后以市场价的一半卖给市集上的肉贩。截至被查获时,已生产、销售了数十头病死猪。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审查阶段,侦查人员曾问15人是否吃这些肉,他们均表示“不吃任何猪肉以及猪肉制品的食物”。该案未当庭宣判。(张立婷 覃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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