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8月11日上午,如皋市如城街道司法所的会议室里,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宗爱萍法官向被申请人小军(化名)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今年以来如皋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8年4月,小红(化名)与小军经人介绍相识,同年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不久小红发现小军脾气暴躁,遇事无法冷静,甚至对其动手,并用离婚的话语吓唬小红。小红念及经营一段婚姻不容易,劝说小军无果,忍无可忍后提出离婚,小军就对其破口大骂。
今年2月,双方为卖车发生口角并纠缠,小军抓扯小红头发,并扬言如果小红逼他离婚,就杀小红泄愤。后小红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在民警对小军批评教育后,小军仍出言恐吓小红,小红随即搬离家中。
6月6日,因小红不接小军电话且不回信息,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小军扬言要杀了小红,并到小红住处将她的衣服全部取走藏匿。小红报警后,民警告诫小军理性处理家庭纠纷,不得作出过激行为。此后,小军仍威胁恐吓小红。在当地妇联的引导下,小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宗爱萍法官在审核小红提交的申请书和证据后,立即和小红当面沟通,了解到小军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现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宗爱萍随即与如城街道司法所联系,了解小军的社区矫正情况。
8月10日,如城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冒连锋得知此案后,和宗爱萍法官共同与小军进行谈话,详细分析小军一系列涉嫌家暴的言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对小军进行训诫,引导他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夫妻之间出现的问题。
次日,宗爱萍法官团队在综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军对小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小军威胁、骚扰、跟踪、接触小红。收到法院送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小军承认自己犯了错,不该暴力威胁恐吓小红,下一步将依法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
社区司法所表示,会继续关注小军的情况,并且也会和小红沟通,确保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为确保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宗爱萍法官向申请人小红所在的社区、公安机关等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共同保障小红的人身安全。
家,是温柔的港湾,绝非暴力的“保护伞”。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作为家事纠纷专业审判法庭,在设立“法润芳华”优良家风传承司法护航驿站、“王桂兰家事调解工作室”等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筑起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强防线,坚决对家庭暴力说“不”!
(沈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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