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讯 “如果不是犯罪记录被封存,我可能还活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中。”几年前,时年17岁的小龙因盗窃罪被判缓刑,崇川法院根据《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对他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犯罪记录封存后,只有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可依据国家规定查询,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法获得。得益于此,小龙学会了驾驶,后来还回到老家养羊创业,并且收获了爱情。
宝贵的“重启键”引领归航
今年7月下旬,不满18周岁的小张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港闸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港闸法院对他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封存给了犯过错的孩子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他们的人生轨迹也将因此发生变化。”港闸法院刑庭法官黄玲介绍,犯罪记录封存将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罪犯的负面影响,未来其在求学、就业、择偶等时将不会带着“罪犯”标签,有利于重新融入社会。对这些孩子,是一次宝贵的“重启”机会。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初,中院出台《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的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前科封存的适用主体、条件、实施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全市法院严格落实司法保护制度,对审理的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封存其犯罪记录;对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的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申请查询已封存的犯罪记录,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对被查询的封存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9件434人,其中对391名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占八成
河南人小杨在南通打工,因朋友与他人发生矛盾,小杨到场“声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小杨用刀将对方捅伤。崇川法院少年庭庭长高燕燕介绍,该院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外来未成年人占八成以上。涉案范围越来越广,不再是简单的盗窃、聚众斗殴等,已涉及贩毒、吸毒、强奸、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重型犯罪。
高燕燕介绍,未成年犯罪绝大多数处于16至18周岁的青春叛逆期,大多数未成年犯罪有一个几乎共同的特点:缺乏关爱。
学田街道“知心奶奶”蔡松英是崇川法院未成年当事人特邀关护员,每每看到一脸稚气的孩子沦为“阶下囚”,蔡奶奶便十分痛心。她表示,很多外地孩子的父母长年在南通打工,孩子作为“留守儿童”留在老家,从小没有父母的管教,等他们快成年时来通与父母团聚,父母仍因工作繁忙让孩子处于“脱管”状态。父母离异、不良诱惑多等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加的原因。
预防青少年犯罪三方有责
在黄玲看来,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只是尽量降低了“犯罪”对未成年人影响,最关键还是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认为,家庭、学校、社会都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她看来,首先要强化家庭教育,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很多案子正是因为家长对孩子疏于关心和教育,才导致孩子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因此,家长也应加强法律常识和教育知识的学习,为孩子做好示范。
其次要加强学校教育。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强法律、道德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比如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把正确的是非观植入学生的头脑,使其能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当然,良好的社会环境也至关重要,例如要整治不规范的网吧等娱乐场所,让青少年远离暴力和低俗文化。
记者 袁晓婕 黄凯
实习生 崔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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