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讯 8月3日上午,一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来到通州法院执行局,缴纳执行款项,履行执行义务。“从媒体上得知法院采取凌晨执行、夜间执行等非常规执行模式,看来法院动了真格,还是及时自觉履行的好。”这名不愿具名的被执行人说。
为贯彻最高法院、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求,通州法院于7月份起建立集中执行制度,开展集中执行日活动,集全局之力,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经传票传唤不主动申报财产、不主动接受执行调查的被执行人,通过上门执行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并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7月28日凌晨5时许,东方刚刚泛白,通州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30余人整装待发,奔赴各执行点突袭老赖。
2014年10月,被执行人杨某为其时任丈夫倪某向某银行借款4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并签订了《个人保证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此后倪某未予偿还,某银行将借款人、担保人告上法院。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倪某偿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被告杨某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借款人、担保人未主动偿还,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杨某被法院列为重点对象。
当天5时许,在通州区金沙街道金点小区,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杨某住宅大门,开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当场搜查到现金11250元及银行卡4张。同时,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杨某的手机微信上,发现被执行人杨某2015年12月份存在大额消费行为,支出费用6000余元。种种迹象表明,被执行人杨某存在逃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4天的拘留措施。
当晚6时许,执行干警奔赴平潮、刘桥等地,开展夜间执行。在刘桥镇一被执行人家中,一被执行人正在观看南通电视台播出的全市法院集中大执行节目,没想到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
据了解,通州区人民法院当天执行到位现金近20万元,依法扣押轿车一辆,带回被执行人16人,依法司法拘留9人。
记者 彭军君 通讯员 金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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