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12月4日,如皋法院长江法庭法官孙俊驹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来到如皋市长江镇刘胜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因案件涉及本村集体权益,不少村民奔走相告,纷纷前来旁听庭审。
被告刘某承包G40高速公路部分桥段的施工,为解决土量堆放问题,向刘胜村租赁闲置土地。但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后,在未经过村委会同意的情况,擅自将租赁地块转租给他人使用,并以此为借口拒付剩余的土地租金。刘胜村委会索要无果后,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支付土地租金20余万元。
长江法庭受理该案后,孙俊驹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刘某进行沟通。刘某表示现在的土地已经不是其在使用,其不应当支付租金。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等纠纷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如何预防、化解此类纠纷,需要基层组织、村民以及相关土地使用人的共同努力。为达到这一目的,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孙俊驹决定到刘胜村巡回审理该案。到了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告刘某因故未能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中,孙法官针对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对被告刘某的转租行为是否经过村委会的同意或追认、案涉土地利用状况如何等事实进行详细的调查。据了解,该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长江法庭法官助理孔德莱对《宪法》中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随后,还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三权分置”和宅基地及承包地能否继承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释。
刘胜村委会主任薛海鹰表示:“长江法庭的巡回审理和法治宣讲,无论对村委会工作人员还是村民,都是一次机会难得的法治教育课。这样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通讯员 孔德莱 编辑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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