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电子送达会签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如皋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延林,如皋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如皋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峰,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施建明以及如皋多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和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如皋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表示,近年来,如皋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探索适用电子送达,在前期与邮政合作的基础上,除电话+短信送达外,还根据修订施行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邮箱、微信、手机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并增加了电子送达相关的法律依据,进一步规范完善电子送达机制。此次会签仪式是如皋市人民法院推进与律协、法律工作者协会良性互动合作、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审判效率的新尝试。
如皋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延林指出,本次会签仪式标志着如皋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推动电子诉讼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
签约仪式上,卢延林、顾雪红、张峰、施建明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实施意见》,多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表签署同意电子送达确认书。
“如皋市人民法院之前已经推行电话+短信发送链接的方式送达文书,此次关于建立共同推进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实施意见有何特别之处呢?”会上,有媒体代表提问。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周云表示,特别之处在于一是提前对电子送达方式及地址进行固定,减少每次立案时都要填写地址确认书的重要性、机械性工作,为今后的文书送达工作提供了便利;二是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将裁判文书纳入电子送达的范围,电子送达更具实时性、客观性。此外,周云还对其他媒体的提问一一作出解答。
下一步,如皋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凝聚各方工作合力,探索便民利民路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惠民的诉讼服务。
(钱春妮 殷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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