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温度”

    “法官,扣划的5600元,我只要4000元,剩余的1600元留给两位老人吧”申请人许某如是说。

    这是一起标的额为4万元的返还财产纠纷,申请人许某将饭店的钢结构工程包给李某,谁料,李某收到4万元预付款的次日发生了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笔债务就落到了李某年过70的父母、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和一个16岁的孩子头上。收到执行案件后,我院执行法官按照程序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经查发现死者李某的父亲名下有5600元存款,随即办理了扣划手续,同时对死者妻子邵某名下的一套房产依法查封。

    在采取执行措施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许某一起到被执行人的家中了解情况,一进门就看到桌上摆满了两位老人平时吃的药,患有精神疾病的邵某失去了行为能力,16岁的孩子还在读书,两位老人告诉法官“那5600元是老两口治病买药的钱,我们不怪许某,也不怨法院,但是现在真没有偿还能力”, “现在的情况你也了解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你看案件能不能暂缓执行?”法官耐心地做了申请人许某的工作,许某同情被执行人的遭遇,也理解法官的良苦用心,最终决定放弃执行两位老人和孩子,并从法院扣划的5600元中拿出1600元返还给两位老人,老人在接过1600元时,道不尽地“谢谢”。(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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