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物质“毒鼠强”碰不得!

【案情回放】

木匠周某因患肝炎,身体无力,生活无以为继,先后从事过饲养家禽、船厂打工、摆地摊等工作,靠着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2013年,周某想到了卖老鼠药这一发财门路,于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从湖北省仙桃市胡某(另案处理)处购得毒鼠强原粉15斤,其中10斤转卖给他人,5斤被制成“毒鼠强”用于出售。此外,周某还非法将用于制作灭鼠饵料的氟乙酰胺原粉3.08千克储存于其家中。2016年1月,如皋市公安局根据线索至周某家中搜查出含有毒鼠强成分的老鼠药“闻到死”,导致案发。630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因犯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6个月。

【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周某非法买卖、储存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2016年5月12日,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解析】

毒鼠强即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无味、无臭、有剧毒的粉状物,毒性比氰化钾强100倍,误食0.1g“毒鼠强”就可以使人死亡。目前,市面上常有以毒鼠强为主要原料的老鼠药,又名“没鼠命”、“四二四”、“三步倒”、“一扫光”、“闻到死”,毒鼠强中毒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

我国从80年代起就开始明令禁止生产、使用毒鼠强,2003年,国务院为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专门下发了文件,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使用高毒化学产品会使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危害极大,国家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毒鼠强、氟乙酸钠、氟乙酰胺、毒鼠硅及亚砷酸(吡霜、白砒)、安妥、灭鼠优、灭鼠安、红海葱、士的年(马钱子碱、番木鳖碱)等灭鼠药。

安全环保的老鼠药主要以国标的溴鼠灵成分和溴敌隆成分为主,请广大市民加以辨别,到正规商店购买正规老鼠药,切勿只图药效,从路边摊贩处购买,纵容剧毒物质在市面流传。贩卖老鼠药的经营者、从业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审核登记,办理营业证,依法经营。(供稿:如皋市检察院 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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