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微信群主收“红包” 转发淫秽视频获徒刑

    两男子在其创建的微信群里,向群友收取微信“红包”作为会费,然后将淫秽视频作为“福利”进行转发。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和林某有期徒刑4年及1年6个月,并处1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现年28岁的林某,系四川省南充市人,在通州区打工。现年26岁王某,系江苏省海门市人,经营一家个体网店。2016年初,林某创建了一个微信群,并发群公告言明每天会更新“福利”(黄色视频),要求群成员以“红包”形式向群主缴纳费用。自今年2月初起,林某从其它聊天软件中获取大量淫秽视频,然后转发至其所建微信群内供群成员观赏,通过微信红包向入群人员收取5元、10元不等的费用。经鉴定,2月底至3月初期间,林某共在群里传播了82段淫秽视频,向群成员收取费用8640元。

    无独有偶,2016年2月16日,林某微信群里的王某也创建了一个微信群,其将从林某微信群里及他人的微信群里下载的淫秽视频,再传播至自己的微信群内供群成员观赏,并通过微信红包向入群人员收取10元、20元不等的费用。经鉴定,2月16日至3月2日间,王某微信群的视频中有310段视频内容为淫秽物品,其共向群成员收取费用915元。

    今年3月2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4月27日,林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林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中被王某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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