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官团队智慧,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开, 自2015年以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进一步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分别成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平均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由审判长及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审委会委员根据分管工作或专业特长编入相应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讨合议庭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或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一般只对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不讨论涉及案件事实认定问题,不实行表决制度,讨论结果对案件处理仅提供参考性意见,由合议庭独立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对案件结果负责。
仅2016年上半年,该院专业法官会议已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08件,提交审委会专业委员会定案58件,比上年同期减少13件,经专业法官会议研判的案件,无一例发还改判,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提升。(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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