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局召开第二期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例会

新如皋报讯  4月29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二期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例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主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学院、省环保集团南通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市局相关处室单位和驻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与会人员围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与运用、加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一体化运维推进企业VOCs废气治理设施安全降耗和稳定达标等四项议题,就当前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开展交流研讨。

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与运用

2021年以来,我市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省内率先完成444个陆域、132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更新,市委主要领导挂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国家试点,推动清水通道维护区等26个地块功能调整,保障两项制度充分衔接。科学指导项目选址,328国道、沿海输气管道等项目减少占用优先保护单元。完成全部重点管控单元规划环评编制,明确差别化准入要求,福莱特光伏玻璃等一批重大项目最大限度压降污染排放。下一步,要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将分区管控要求细化到镇村,修订分区管控管理办法,加强与排污许可、限值限量管理等制度融合,推广减污降碳“通州经验”,深化市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

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调查,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325家,其中3个化工园区157家、占比48%,开展“企业自查+市县检查”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隐患点350余个。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工作被列入国家试点。下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及时开展溯源分析,有效截断污染源头,严防对园区外环境造成影响,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排查整改情况,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关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推进实施《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57项考核指标中已有20项达到2025年目标,危废年利用处置158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年协同处置42万吨,新能源固废年综合利用9万吨。因地制宜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如东县洋口工业园强化废盐、有机溶剂等危废综合利用,开发区化工园区引导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提升本地化处理率。建成14家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单位、数量全省第一。打造“无废商场”“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下一步,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统领,狠抓重点、猛攻难点、挖掘亮点,推动省级以上园区加快建设“无废园区”,挖掘提炼典型经验,营造部门共建、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关于一体化运维推进企业VOCs废气治理设施安全降耗和稳定达标

我市持续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引导VOCs重点排放企业采用RTO、RCO等先进燃烧法工艺,有效削减VOCs排放总量。通过对50余家化工、船舶海工等企业调研发现,受设备供应商资质、设施安全技术规范、运行成本、运维能力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存在未装保护装置、监测预警不准确、难以稳定达标、能耗水平高等问题。下一步,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针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治理工艺的设施,统筹考虑安全、减污降碳协同等因素,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治理效能。以县区为单位,分区域分行业适时推进一体化监管运维。

程炜指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紧盯环境质量改善靶心,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和协同减污降碳,找不足、补短板、抓落实,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打好减污降碳“主攻仗”,统筹污染防治攻坚、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在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化被动应战为主动出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能力提升“新路径”,充分发挥各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创新示范效应,注重举一反三、分析研判,善于学习借鉴,挖掘工作亮点,实现由点及面推广应用。激活典型宣传“正能量”,强化正面典型培育和反面激励约束,讲好生态文明建设南通故事,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减污降碳源头治理,让优质生态环境成为南通高质量发展亮丽名片。

(通讯员 刘千钰  编辑 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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