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讯 记者昨日从南通市纪委获悉,去年年底先后案发的如东县掘港街道余荡村和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班子集体腐败案已经见底。截至目前,两个村班子被集体改组,2人已获刑,10人处在司法程序中,2人受党纪处分,1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问责。
去年11月,如东县纪委对掘港街道余荡村党总支个别成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管某伙同党总支委员、经管员吴某(女),通过造假协议等手段,虚列套取绿化征地取土补偿款,并将其中15800余元以“补贴工资差额”名义私分给所有知情的班子成员和村干部。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村财务管理严重混乱,造成资金缺口120余万元。管某等4人还分别存在其他贪污、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严重经济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12月,通州区纪委对十总镇新雁村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时任党总支书记窦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班子其他成员,通过私下串通做假协议、虚增工程量等欺骗手段,套取国家资金计人民币55万元,主要用于班子成员和村干部私分。新雁村7名党总支成员和1名党外村干部集体作案,全部落入法网。
今年5月,十总镇对该村党总支进行了改组。通州区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7名资金监管不力、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区职能部门和镇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党纪处分。
(蔡鑫桦付奇)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