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泳池猝死 泳馆被判只担责15%

原标题:大叔泳池猝死 泳馆被判只担责15%

去年冬天,南京市民张大叔在泳池溺水,被救上岸后,已经于事无补。家属与游泳馆打官司索赔,法院却判游泳馆只担责15%。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与大叔胸口的一道伤疤有关。

张大叔是一名游泳爱好者,他在南京一家游泳馆办了卡。去年12月28日傍晚,他像往常一样游泳时,意外发生了。

游泳馆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大叔入水后不到半分钟,工作人员看到异常,并入水抢救。不过很遗憾,大叔没能生还,他的死亡原因是心跳呼吸骤停。

大叔的家属将游泳馆告上法院,提出77万元的赔偿。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发一年多前,大叔做过心脏搭桥手术。

一审法院审理了解到,按涉案游泳馆面积,应当配备6个救生观察台,7名救生员。然而,当时游泳馆内仅配置了4个救生观察台。

此外,游泳馆在办理会员卡时,没有对张大叔进行体检。一审法院酌定游泳馆担责30%。

一审宣判后,游泳馆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京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游泳馆已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了主要安保义务,救生观察台的设置瑕疵与大叔意外死亡无因果关系。而游泳馆没有严格执行体检程序,属于轻微过错,法院认为游泳馆承担15%的责任。近日,法院判决游泳馆赔偿11万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姓)(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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