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 顶烈日冒酷暑开展执行攻坚

    7月26日,盐城亭湖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冒着38摄氏度的高温,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一辆奔驰房车。

    2013年1月,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徐某借款200万元,到期后未按约定还款。后徐某诉至亭湖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徐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因张某未依法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并将张某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2016年7月26日上午8时20分,申请执行人徐某向该院执行局反映称,张某及其所有的奔驰房车极有可能出现在市区某高档小区。警情就是命令,掌握上述线索后,指挥中心立即调集警力、迅速赶往指定区域。9时5分,执行法官赶到现场时,发现奔驰房车正停在该小区某住宅楼下,但却未发现张某的踪影。执行法官通过物业联系上了张某,要求张某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法院执行。10时5分,张某到达现场,但拒不配合。

    鉴于该车系房车,体型庞大,强行拖离比较困难,也容易造成车辆损坏。执行法官便耐心细致地作说服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辨法析理,最终张某主动交出房车钥匙同意将车辆交由法院扣押,并承诺在一周内协商解决此案。

    看到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的车辆扣押至法院时,法官们身上的制服都已被汗水浸透,老徐感动不已,连连道谢,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介绍说,该案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阶段,对车辆予以拍卖,并将拍卖价值及时支付给徐某,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罗 真 蔡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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