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心存侥幸酒驾被查处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严厉查处,大部分市民已经意识到酒后不能开车,但仍有少数人认为,酒后开摩托车没有关系。9月22日晚上8点,在射阳警方组织开展“黄海三号”集中整治行动中,射阳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项查处,在短短的两个小时里,就先后查获四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嫌疑人,其中有两人已经达到了醉驾的程度。

  在射阳县城解放路与振阳街交汇的十字路口,执勤的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依次检查,8点40分左右,执勤交警检查到一辆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嫌疑人,经过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该名嫌疑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三十一毫克,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面对询问,该名嫌疑人辩称,晚上在朋友家中聚会的,估计喝一瓶啤酒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就开摩托车准备回家的。这边的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束,那边在振阳街检查的交警又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人,面对交警的询问,该名男子坦言喝了两杯白酒,经过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的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高达一百三十五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随即,该名男子被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射阳县公安局合德中队李月生队长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会被处以罚款一千元、驾驶证吊扣六个月并记十二分,而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在当天晚上的集中行动中,射阳警方共查获四名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嫌疑人,其中两人达到了醉驾。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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