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二五期间江苏追回冒领养老金886.45万元
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 ,居全国各省之首,制度内赡养比(在职参保人数与退休人数比值)持续下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面临诸如此类的问题该如何化解?今天下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京开幕,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干,对于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健全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报告》显示,2015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141.11亿元,总支出2640.03亿元,当期结余501.0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685.13亿元,总体上保持了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的良好态势。截至2015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13.5万人、2429万人、1594.1万人、1490.9万人和1471.7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34%、31%、32%、29%和35%;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95%提高到97%以上。
为严防社会保险欺诈,江苏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智能监控系统,依法打击欺诈冒领行为。“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核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2493.91万人次,查出虚报冒领人员837人、冒领金额886.45万元,已全部追回;核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人员2229.31万人次,查出欺诈冒领1078人次,违规金额496万元,追回463万元。
《报告》指出,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从经济发展情况看,经济下行压力向就业层面的传导效应日益显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减弱,去产能需要分流部分职工,农民工净流入人数减少,这些因素导致新增参保人数增速明显放经、中断缴费人数逐年增加。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看,15-60岁劳动年龄人口已连续三年下降且规模逐年扩大,社会保险扩面资源逐步收窄。
为此,江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其调研报告中建议,进一步突出社会保险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省辖市市区实质性统筹。扩大省级调剂金的功能,由防范和化解重点统筹地区收支风险向缩小地区保险待遇差距拓展。逐步提高省级调剂金占全省缴费工资总额的比重,为实现实质性省级统筹创造有利条件。尽快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并轨,实现主管部门、筹资水平、财政补助、保险待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统一,从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制。同时,科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效率性。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依法以银行存款方式投资的,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与银行的谈判能力,提高投资收益率。在大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差别化、阶梯式的医保基金支出政策,对参保人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使医保基金效益最大化。对净结余偏多的险种,应从参保人的实际需要出发,适当扩大支出内容。此外,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入社、财政、国税、地税、卫计、工商、民政、公安、审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严肃查处各类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社保基金投资选择资产组合,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兼顾效益。(朱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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