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2015年12月的一天,在车流密集的高速路上,车主杨先生被一辆丰田车,疯狂别了8次!
最严重的一次,杨先生的急刹车让后座的幼子摔了下来,孩子的哭声和妻子的焦躁哀求,使气氛紧张了起来,杨先生一怒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连续八次别车,杨先生觉得事情必须要通过法律解决,给对方司机一个教训。于是他在回到家之后又写了信投递给警方。
一开始丰田车主周辰(化名)还不承认自己是在别车,而是因为前方有强光刺眼,于是多次变换车道……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在两车相遇之前,监控录像拍下了周辰,当时他已经佩戴了墨镜!
在2016年2月的第二次讯问时,周辰终于承认了自己当时的行为,是“路怒”之下报复对方,采取的别车行为。
相信大家已经明白的原委,就因为杨先生的一个不经意的变道,激起了周辰的“路怒”。
在2011年,刑法第八次修订,将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行为列入了新增的危险驾驶罪,触犯人员将面临最高 6 个月的拘役。
警方认为视频中周辰的驾驶行为已经符合追逐竞驶行为(包括阻拦、穿插,影响他人正常行车)的特征了,并且情节特别恶劣,周辰已经被提起公诉,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本来打算在今年5月结婚的周辰,目前只能推迟了婚期,未来,他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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