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讯 因轻信诈骗电话,刚刚借来的现金被骗一空,心急如焚的被告竟买来可乐灌入银行自助存取款柜员机,一下子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9日,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杨某今年28岁,是河南省淮阳县人,来南通打工已有三年。今年4月29日下午,因感觉身体不适,杨某向同事借款1100元后回到暂住地休息。不料,他突然接到一陌生女子电话,告知其在深圳办的电话卡因欠费,手机两小时后将强制停机。从未去过深圳的杨某矢口否认,并立即按对方提供的号码向“深圳市公安局”报警。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深圳市龙岗区警察,因杨某涉嫌洗黑钱和走私犯罪,必须查验其持有的现金有无问题。急于证明清白的杨某立即赶到银行,在自助存取款柜员机上根据对方指示,将1100元现金全部汇入了所谓的特定账户。对方收到款项后表示,杨某的钱是正常的,近期南通市公安局将派员落实现金全额返还事宜后便关机了。
心有不甘的杨某在柜员机上再次操作了一遍,试图取回现金,但未能如愿。至此,杨某终于意识到其遭遇电信诈骗了,急得团团转但又无计可施。于是,杨某为发泄不满,竟到附近超市买来一瓶2L装可口可乐,回到银行自助存取款机旁,通过存款操作,待存钞口打开后将可乐全部倒入柜员机,造成机器部件损坏。经南通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银行损失为89454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考虑其因被骗取钱财后一时心急而作出该行为,遂在量刑时酌情给予了从轻处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