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讯 日前,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倪某立案侦查。经鉴定,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82.1毫克/100毫升,超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两倍多。面临刑事及行政处罚,倪某为当初自己的一时贪杯和“小聪明”行为懊悔不已。
9月14日晚,家住通州区张芝山镇培德村的倪某在朋友家中喝下约三两白酒。8点左右,倪某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张芝山镇开源路某驾校门口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发生刮擦。意识到自己闯祸后,倪某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并将车停在一家浴室门口,径直躲了进去。
面包车主刘某发觉异常后立即报警,并循着倪某逃离的方向一路寻找,终于在这家浴室门口发现了肇事车辆。处警交警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在二楼休息大厅内找到了倪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倪某竟然声称车子是交由自己的小舅子周某开的,对刮擦一事毫不知情。随后,民警将倪某带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分别对其和随后赶来的周某进行了审讯。
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法律的震慑之下,周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只是试图替姐夫顶包、倪某才是肇事者的事实。见“小聪明”一下子被揭穿,倪某也很快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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