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小平因贪污受贿罪获刑

原标题:办36万元储值卡自用

昨天上午,南京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小平犯贪污、受贿罪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30万元。

陈小平出生于1952年,接受组织调查时已退休,市纪委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线索约谈陈小平,期间他主动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陈小平贪污和受贿两项犯罪,贪污犯罪是他从2010年年底到2011年间,命下属在多家餐厅、商场共计办理36万元储值卡自用。受贿犯罪则是2006年陈小平儿子出国留学时,他收受了下属送来的5000美元,以及后来为另一名下属调动提供便利,收下2根价值共计约3万元的金条。

案发后,陈小平家人先后将未用完的储值卡返还单位,补足了使用部分的金额,收受的金条也已经退赃。法院认为,陈小平犯贪污、受贿罪罪名成立,另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陈小平是自首、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应当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30万元。(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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