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管理,重拳打击工程运输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改善通行秩序,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从昨天起至7月底,姑苏区交警部门将对工程运输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在桐泾南路劳动路路口,民警拦下了两辆混凝土搅拌车。然而,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却只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苏州市施工车辆临时牌照登记证》(下称《登记证》),但是当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施工车辆通行证》(下称《通行证》)时,两名驾驶员都辩称《通行证》正在换,没有带在身边。因违反禁令标志闯禁区,交警部门对这两名驾驶员处以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之后,姑苏分局交警大队九中队中队长刘杰又带领民警来到胥涛路附近的工地,对停在工地上的工程车辆进行检查,对工程车驾驶人员以及工地负责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刘杰告诉记者,《登记证》是我市交警部门对外来车辆在我市施工核发的登记证书,必须办理《登记证》后才能办理《通行证》。如果该施工车辆要在苏州市区范围内行驶,则两证缺一不可。而且,《通行证》上明确限定了工程车的行驶时间和行驶范围,即便车辆两证具备,但如果没有按照《通行证》上标明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交警部门仍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昨天下午从姑苏分局交警大队获悉,在昨天一天的整治行动中,大队一方面依托车管中队加强源头监管工作,对辖区全部21家运输单位进行了上门检查,另一方面,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突出工程运输车辆“两点一线”的运行特点,在广济北路、城北西路等区域,联合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整治行动联合查处偷倒垃圾4起,闯禁区83起,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11起,其他违法行为223起,责令工地整改安全隐患11处。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准入退出制度;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改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管理效能,改进工程运输车的安全防控方法和手段,切实预防和减少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杨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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