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南通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金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将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月4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金某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014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累计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库(俗称“黑名单”)报送24897人,其中自然人19898人,法人4999人。定期向南通市信用办推送失信信息,通过全市红黑榜平台、市区主要路段公布重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予以持续曝光。
除公布“失信黑名单”外,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联合南通市文明办、公安、银监会、旅游局、铁路办等八个部门,共同签署了《南通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旅行社拒绝提供旅游接待服务、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迫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共有1321名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率达5.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2015年,全市法院执行局共拘留被执行人1053人,限制出境153人,有46人被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老赖”,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示范法院”。(彭军君 顾建兵 蒋春燕)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