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感谢您的公平公正处理我与刘某的纠纷,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您对我拒不执行和隐瞒财产没有申报的处罚,我心服口服,今后一定做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6月28日,一名“哭穷”的老赖被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依法拘留、罚款10000元后,主动向执行法警认了错并缴纳了罚款。
2015年10月申请执行人刘某在张某经营的家庭木器加工厂从事木器加工工作期间,刘某在开锯排钻时,不慎左手中、环、小三个手指被锯伤,后被送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6天,被告张某支付了刘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后,对刘某其他损失拒绝赔偿,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遂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案件立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16年3月10日前给付刘某赔偿款2万元,余款刘某自愿放弃。逾期,张某并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刘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其后,此案虽经法院多次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均以逃避等手段拒不履行。
6月27日中午,执行法警在执行该案时将张某传唤至法院,但张某到法院后仍然百般狡辩,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经法律释明后,要求张某如实申报自己财产状况,张某仍存侥幸心理,拒不申报财产和履行义务。执行法警发现张某的态度嚣张,而且一直抱着侥幸的心理妄想规避执行。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当拘留决定书摆在张某面前时,张某又声称其身体不适,不符合拘留条件。执行法警随即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体检,当体检结论出来后,张某得知其符合拘留条件,在对其实施拘留移交拘留所时,张某再也嚣张不起来了,提出拘留时间太长,需要告知家人处理家中事务。获得执行法警同意后,张某连忙慌张地打电话通知其妻子,并悄声地与其妻做了一番交待,让她赶紧将其中午开到法院的面包车开走,并嘱咐其妻小心别让法院发现,否则车子会被法院扣押。殊不知,张某的通话被执行法警听的一清二楚,张某还自以为通话声音小不会被执行法警听到。
正当张某暗自高兴的时候,执行法警立即上前询问,经再三释法明理,张某承认自己在睢宁县沙集镇开办一个家具厂,因为3年前欠银行贷款,被列入黑名单办不到营业执照,都是通过淘宝网向外销售的,为了方便经营就花钱买了一辆新面包车。张某称,当天梁法警通知自己到法院商谈案件的事,自己将面包车开到法院,没有想到法院会拘留自己。因为害怕自己被法院拘留后,法院发现面包车再把车扣押了,那就损失大了,想到这里才打电话让妻子偷偷把车开回家,没有想到还是被执行法警发现了。
经法院执行人员查实,被执行人张某居然在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同时,还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了一辆面包车。 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在法院执行期间购买面包车,其情节恶劣,决定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
执行法警在对张某实施拘留后,回到法院对张某所有的车辆进行扣押时,张某的家人已带着20000元现金交到法院,至此,该案件全部履行完毕。(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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