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被弃身亡 南京警方刑事立案追查遗弃者

7月20日,中华门派出所接报,润泰市场后门靠河边的草地上有弃婴。民警赶到将孩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认定遗弃孩子的行为触犯刑法,已作为刑事案件展开侦查,并呼吁弃婴者速投案自首。律师分析,遗弃者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当天下午4点27分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个女婴被小被子包着,呼吸微弱、紧闭双眼。孩子身边有一个红色口袋,里面有奶瓶、尿不湿等物品,但没有孩子的身份信息。

报警人称,他散步到这里时,听到草丛里传来哭声,发现是个婴儿,赶紧报警。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很危险,紧急送往医院,但经多次抢救,最终回天无力。医生称,孩子才一个月左右大,送过来太迟了,可能在外面呆了超过4个小时,呼吸衰竭导致死亡。

民警随后按规定请法医前来检查。法医赶到后,经过现场勘验,初步排除外伤致死的可能。不过,在孩子的头部和脚部发现多处针眼,法医判断孩子生前可能患有疾病,才被父母遗弃。孩子因被遗弃导致死亡,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秦淮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弃婴者触犯刑法,当即对此事立刑事案件展开追查。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沈明律师分析,弃婴者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把婴儿放在人流较密集的地方,容易被人发现,说明弃婴者的目的是希望被人发现,对孩子进行救助,主观上并不希望孩子死亡,这种情况涉嫌遗弃罪,孩子死亡只是一个加重情节。而将孩子放在偏僻河边,不容易被人发现,其应该明知,放在此处孩子很可能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就涉嫌故意杀人。(陶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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