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兵003,报告你们现在的位置。”
“报告指挥中心,我们已到达执行现场,是否开始执行,请指示。”
“开始执行!”
这类似部队单兵作战的一幕发生在7月16日,随着大丰法院执行局局长臧全思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一声令下,参与执行的法官、法警等全部到达指定位置,冒着酷暑开始执行行动。
当日,大丰法院参与该次执行行动的法官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和单兵数字化执行系统,将现场执行画面同步传送到指挥中心,院领导在指挥中心指挥现场执行工作。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黄某原先是申请执行人大丰某企业的员工,后因个人原因黄某与该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其一直占用着之前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宿舍,时间长达两年之久,且经法院多次催告仍不自行搬出并腾空房屋。16日上午,经过法院两个小时的强制执行,房屋最终得以腾空并归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信息支撑 为执行提供“火眼金睛”
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长期在外,躲避执行一直是困惑大丰法院执行局局长臧全思和他的同事们的难题。“有的执行案件,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因找不到人、查不到财产而无法执行,这类案件在执行积案中占比最大。”臧全思如是说。
为破解这一症结,该院紧跟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转型升级,建立司法网络查控平台,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可以对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屋、机动车等财产信息进行“地毯式”查询,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五年前,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金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金某支付李某货款12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金某为逃避履行,转让了自己的店铺,玩起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把戏。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金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长期下落不明,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案件不执结,查控不间断。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日复一日的对被执行人金某财产信息查控,今年3月,承办法官终于查询到金某在浙江某银行账号上有存款的信息,并当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查控银行存款平台对该款进行了扣划。
当承办法官通知李某领取该标的款时,李某激动地说道:“真的万分感谢执行法官,五年了,没想到还能帮我追回这笔钱,谢谢……”
这只是该院利用信息化助推执行工作开展的一个缩影。2016年上半年,该院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控平台,实施查询、冻结、扣划措施达8600余次,对6500余万元银行存款采取执行措施,查封被执行人房产112套、车辆154辆。
据了解,除了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外,大丰法院还积极与当地相关机构开展了属地查控平台建设,进一步织密了查控网络。
多元联动 逼老赖走向“穷途末路”
为有效破解“协助执行人难求”这一难题,该院积极打造多元化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法院与社会各部门通力合作的“立体执行威慑网络”,多层次、全方位打击拒执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法官,我愿意替我儿子把欠的钱逐步偿还,我这就回去筹钱,请你们尽快把我儿子的名字从网上撤下来……”
被执行人袁某因欠他人五十万元债务,便一走了之,外出逃债。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无果,袁某的父母对其下落也三缄其口,不肯透露,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依照规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信息公布到网上。仅过了半个月,袁某的父亲找到承办法官,主动表示愿意为儿子代为履行义务。事后得知,原来袁某外出逃债期间躲在广东某地打工,只与父母有电话联系,最近半个月袁某发现其在购买动车票时,被交通部门告知他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机构售票部门拒绝向此类失信人员售票。
此事对袁某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被纳入“黑名单”的他已经寸步难行,万般无奈下只得求助于父母。于是出现了上面袁父替儿还债的一幕。
据悉,该院目前已联合公安、工商、金融等多个部门出台《关于惩治违法失信行为的若干意见》,构建起了多方参与的“违法失信信息黑名单”,对“黑名单”人员信贷融资、企业经营、出国出境、高消费等行为进行干预限制。此外,该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每年在全国执行案件信息外网平台录入失信被执行人达4000余人次,每年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媒体、市区露天显示屏曝光老赖200余人。同时,该院不断整合基层执行联络员,形成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借助其人缘广、地域熟、信息灵的先天优势,为法院全面掌握案件信息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执行成本,也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起到了良好地威慑效果。
刑法惩戒 促义务履行“无可规避”
“被告人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在大丰法院刑事审判庭告一段落。
“原来法院是动真格的。”孙某抑制不住情绪失声大哭,但此时后悔已晚矣。
2013年11月,正值稻子收割季,被执行人孙某雇佣王某在自己养殖的鱼塘边进行稻子收割作业。在稻子收割过程中,王某因操作不当卷入机中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王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应承担一定过错责任,遂判决孙某赔偿死者王某家属7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与孙某进行执行谈话,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换来的却是孙某的无动于衷,并且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一分钱。
为何孙某态度会如此强硬,原来在民事赔偿判决后,孙某便将主要收入来源的鱼塘承包权无偿转让到他女婿名下,执行过程中又向法院虚假陈述了财产状况,为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设置种种障碍。法院两次对孙某采取拘留措施均无任何效果。
本已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王家,失去主要劳动力后更是雪上加霜。为实际解决此案的难题,该院一方面固定孙某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另一方面加大对申请人家庭的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一时的难关。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面对法律强大的威慑力,孙某主动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而这一切完全得益于大丰区公检法系统联合会签的《关于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笔者了解,公检法三家通过充分论证协商,明确、细化了拒执罪的几种典型情形,确定了拒执罪一般定罪尺度和办理标准。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共对63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4件,2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多方联动、重点突破的工作格局,拉开了向“执行难”宣战的序幕!2016年上半年,该院执结案件15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4.8亿余元,执结率达61.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一批难案正逐渐被攻破。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财产难动……此类现象已成为困扰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的瓶颈,损害法律威严,影响社会稳定。
大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亮表示,近年来,该院坚持把执行工作中的“痛点”作为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突破点”,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布下“天罗地网”,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多部门联动,努力构建起一个诚信的监控网络,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大违信成本,从根源上铲除‘老赖’们滋生的土壤。
下一步,大丰法院将紧跟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继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反规避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挤压规避执行行为的空间,回应群众期盼,全力破解执行难,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郑刚 曹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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