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启动“双随机”执法抽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我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部署。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我市双随机抽查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一表两清单、 两库一平台”,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检查任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建立“一表两清单”
据介绍,所谓“一表两清单”,就是编制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责任清单。检查表应包含检查机关、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依据等内容,还可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处理意见和建议、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对象意见等纳入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编制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责任边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
建立“两库一平台”
所谓“两库一平台”,就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管辖范围和权限,建立随机抽查对象的名录库,以清单方式明确检查对象范围,确保每个市场主体都纳入监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专业背景、岗位职责与监管事项相统一的原则,确保每个监管事项都有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
依托省统一建设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动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信息实行集中采集存储,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高信用监管合力。
确立“双随机”抽查流程
我市明确了严格的双随抽查流程,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双随机“摇号”程序,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和随机的原则,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双随机”现场检查完成后,执法检查人员应尽快填写报告,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并将检查结果上传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监管部门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但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完善“双随机”配套机制
据介绍,我市建立三大“双随机”配套机制,即建立与社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建立执法检查协作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要做好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被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和建立跨区域执法。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要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
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海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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