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俩为讨债非法拘禁表舅24小时
牛某、陈某夫妻俩为讨要欠款,不顾亲情,将债务人——陈某的表舅非法拘禁长达24小时,期间还以武力相加,结果夫妻二人索债不成,构成非法拘禁罪,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3年,陈某的表舅陆某在徐州经营一家放贷公司,夫妻俩便将手头富余的40万元借给了陆某,双方约定了利息。眼看还款期限到了,陆某却不见人影,电话也不接,牛某、陈某多次到陆家要账,发现陆的房子也卖了,与妻子也离婚了。为迫使陆某偿还债务,夫妻俩便想动用“非常手段”。
2015年5月29日上午,由牛某及同事郭某将陆某从其住处带至铜山新区车管所红绿灯附近,后牛某打电话叫妻子陈某到现场,并让陈某开车将陆某带离。11时许,牛某在其白色丰田车内,用毛巾将陆的眼睛蒙住,并用塑料扎带将陆某的手脚捆绑住,防止其逃跑。
随后,夫妻俩又将陆某带至金山桥鑫亚大酒店附近牛某租用的苗圃,其同事郭某离开。后牛某、陈某将陆某关押在该苗圃一房间内,并将其捆绑在座椅上,对其进行长时间的控制和看守,不准其离开,限制其与外界通话联络,非法剥夺陆的人身自由。期间,夫妻二人向陆某索要债务,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牛某还用手击打陆某的脸部。
2015年5月30日上午,牛某夫妻俩驾车带着陆外出借钱。12时许,牛某驾车行驶至泰山路骆马湖鱼馆附近红绿灯处,陆趁机打开车门逃跑。牛某和陈某随即追赶并控制陆。后陈某报警至翟山派出所,要求解决其与陆之间的经济纠纷。至此,牛某、陈某非法控制被害人陆某并剥夺其人身自由长达24小时。
近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牛某、陈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陈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牛某、陈某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程颖 黄亚亚 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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