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云港灌云县法院试点全省家事审判改革
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圆桌审判、强化家事案件中法官职权干预、审判环节引入心理疏导……近日,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灌云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改革后的家事审判方式的进步之处,以此促进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
家事案件实行调解前置
今年6月,灌云县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在此之前,灌云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3年初,将未成年民商事、行政、婚姻家庭案件纳入少年案件审判庭受案范围,今年3月份,又将少年案件审判庭更名为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
据介绍,灌云县人民法院目前设置单独的家事案件立案窗口,并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任家事调解员对家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置调解。除确认婚姻关系、身份关系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以及其他不宜进行调解的案件外,其他家事案件均实行调解前置,未经调解不能进行裁判。
圆桌审判“拉家常”
据了解,家事案件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家事审判庭场景和席位布置不再是严肃的审判台和生硬的原、被告席位,取而代之的是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坐到同一张圆桌旁,以拉家常的方式,审理家事纠纷。让当事人进到法庭不再是对立的感觉,而是存在于家庭式的谈话环境,从而能让当事人真情吐露自己的心声,有利于家事纠纷的化解。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除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外,家事法官将根据案情需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特别是当事人难以举证又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法官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提供的线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发现一方当事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审判环节引入心理疏导
据了解,灌云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教育等部门配合,建立了心理疏导师库,选聘18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人员。对于有心理障碍或者情绪过分激动的当事人给予心理疏导,并根据案情邀请具有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的人员参与案件审理。
少年及家事庭法官曾审理张某诉其妻子王某离婚一案,庭审过程中,王某认为其丈夫张某陈述颠倒黑白,其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十几年的青春,张某确不务正业,王某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便从口袋里拿出一瓶农药要喝,称自己不想活了。法官迅速上前制止并夺下王某手中农药,宣布休庭,并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到庭后对王某从心理学角度诱导和沟通,王某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官表示深深的歉意,不应该在法庭上采取过激的行为,经过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最终调解该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多元化解决家事纠纷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还实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推行诉前财产申报、社会观护员制度、建立婚姻冷静期、判后回访制度等。并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加快出台反家庭暴力部门联动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反家庭暴力防治协作工作机制。
在家事调解员调解和法官庭审中、庭审后调解基础上,法院还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妇联、共青团、基层组织等进行对接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今年4月份以来,利用该多元化机制,已化解5起矛盾较大的婚姻家庭纠纷。(史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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