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质效并举

    “现在开庭!”8月18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203法庭内,南通某印染公司诉南通市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正式开庭审理。与一般行政诉讼案件不同的是,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徐建云一人独任审理。

    随着新行政诉讼法拓宽行政案件受理范围,以及立案登记制的全面实施,近年来港闸法院的行政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2015年,港闸法院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5件,审结442件,同比分别上升59.02%和58.80%。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港闸法院在总结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2016年1月至7月,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3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18.1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33.45天,与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相比节省近50天,简易程序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也节约了审判资源。同时,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大大缩短,当事人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审理结果,有利于及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的简化、审限的缩短并不意味着以牺牲办案质量为代价。港闸法院确立了“减不必要程序,不减当事人权利、不减审查力度、不减案件质量”的审理基本原则,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杜绝为提高办案效率而牺牲办案质量的不良倾向。今年1月至7月,港闸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3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9件,占比达到39.13%,在简化程序的同时没有减少对案件本身的审查力度。(潘建明 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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