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肯定如皋法院法庭案件阶段类型化审理

    8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一行5人在江苏省高院李玉生副院长陪同下到如皋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进行调研。调研中,胡专委对开发区法庭案件阶段类型化审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胡云腾专委饶有兴致地视察了经济开发区法庭的办公区、审判区后,专门听取了如皋法院副院长顾雪红关于开发区法庭作为省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在审判人员分工、审判团队运行、审判质效态势等方面的情况。胡云腾专委充分肯定了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实行审判资源团队化、案件阶段类型化的做法,认为案件阶段类型化审理的思路大胆新颖、不拘一格,既有利于主审法官司法能力的综合提升,又有利于对法官审判绩效进行科学考核。对法庭工作,胡云腾专委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造性地解决人案矛盾突出、法律文书送达难等现实问题;二是充分运用法庭规则,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陈述、扰乱法庭秩序、威胁辱骂法官等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法庭庄严和法官权益;三是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效能,如明确当事人举证义务、适当指导当事人举证、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等,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如皋市委书记陈晓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缪小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城北街道党委书记、主任郝晓冬,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祥等参加调研。(李斯武 倪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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