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市4家基层法院下月起“民告官”可异地起诉
给百姓一个选择权,一个更加公平的平台,让百姓打一场放心官司,是当前行政诉讼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昨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无锡市将实行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市中院副院长顾铮铮介绍说,行政诉讼通俗来讲就是“民告官”。以前,“民告官”一般遵循“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则。然而,行政与司法管辖同一属地,行政机关与公众对簿公堂,可能会造成诉讼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问题。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之后,将遵循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的原则。原则上集中管辖法院不审理本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将原由其管辖的部分或全部行政案件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也就是“异地告官”。
下月起,梁溪区人民法院、滨湖区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宜兴市人民法院将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行政审判部门,主要负责办理本辖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等工作,同时协助、配合集中管辖法院做好本辖区行政案件的协调对接、委托调查、文书送达、信访维稳等工作。集中管辖工作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1日前受理的行政案件,仍由原管辖法院办理。
行政诉讼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后,当事人可能要到异地去打官司,岂不是增加了诉讼成本?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谢唯诚说,为了解决部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集中管辖法院可以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即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宣判。此外,考虑到江阴、宜兴地区的当事人如果选择异地管辖,多次往返路途确实遥远,对于原告书面选择集中管辖法院诉讼、且立案材料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有关法院可以帮助将立案材料邮寄至集中管辖法院,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另悉,自2014年以来,我市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年,无锡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278件,同比上升48.31%,审结2091件,同比上升47.18%,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27%。行政诉讼涉及16个执法领域,其中城建类和劳动保障类案件是最为主要的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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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辖法院具体分工
梁溪法院:管辖新吴区、滨湖区辖区内的一审行政案件。
滨湖法院:管辖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辖区内的一审行政案件。
江阴法院:管辖本辖区内原告不申请异地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及宜兴市行政区域内原告申请异地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宜兴法院:管辖本辖区内原告不申请异地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及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原告申请异地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此次试点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相对集中管辖,非诉案件仍由原管辖法院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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