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老赖”0元卖车转移财产获刑7个月

原标题:0元卖车,“老赖”转移财产获刑7个月

借口要年检,鼓楼区一名男子申请车辆解封后,当日即“0元卖车”,将车过户到亲戚名下。昨天下午,鼓楼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这名男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被告人沈某今年28岁,2011年因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罪被判刑2年多。此外,他与其他6人还需连带承担被害人13万余元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由于身在狱中,沈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出狱后,他买了一辆白色现代轿车。鼓楼法院对案件执行期间,查到沈某名下的这辆车,随即进行查封。

今年4月,沈某为车辆办理年检时,发现车辆被法院查封。5月5日,他到法院提供6万元担保,申请车辆解封年检。5月7日,他上午刚刚办完车辆年检手续,下午就将车免费“卖”给了自己妻子的一个亲戚,并办理了过户。由于车辆所有权人发生变化,法院一时无法继续控制该车辆。直至5月23日,车辆才重新被法院查封。

发现沈某转移财产的事实后,法院将沈某约至法院说明情况,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早在沈某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时,法官即明确告知他,车辆不得过户、年检后需继续被法院查封。但沈某将法院的这些告知当成了“耳旁风”。沈某说,过户是为了申请廉租房,并未恶意转移财产,但“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大”,是自己“太自以为是”。

沈某执行一案承办人、鼓楼法院法官金晶告诉记者,因沈某出狱后没有工作,这辆车是他目前养家的唯一手段,法院处理该案时并未打算直接强制拍卖车辆,而是准备订立还款计划,让沈某用收入分期还钱。但沈某“0元卖车”时明知车辆被查封,却转移财产,已经构成犯罪,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昨天下午,鼓楼法院公开审理了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沈某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一份证据显示,昨天上午,沈某的家人到法院全额缴纳了13万余元执行款。

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对沈某进行了当庭训诫,告诫他,对判决“不当回事”,是对法院没有敬畏之心、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才导致犯罪被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考虑到沈某属于累犯,再结合他坦白、亲属代为履行还款义务等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讯(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 昨天下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为期15天的“夏季执行风暴”战果。8月5日至20日的“夏季执行风暴”期间,鼓楼法院共拘传55名被执行人,迁让房屋30套,执行到位款9596万余元。鼓楼区公检法三部门“一把手”发言表态,将合力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拒执老赖”。

鼓楼法院院长衡阳说,“夏季执行风暴”虽然暂告一段落,但该院接下来仍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投入执行工作,并通过公布“老赖”名单等方式加大打击力度,让“老赖”无处可躲、无处可藏。鼓楼区公安局、检察院的“一把手”也出席发布会,宣布三方将通力合作,公安机关将配合解决执行中的“人难找”问题,检察院也将依职权对干扰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古研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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