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和“躲”是不少被执行人的惯用手段,这无疑给法院执行带来了难度,不过面对被执行人的这些小花招,执行法官们也能一一化解。近日,江阴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晨间执行,司法拘留了一名被执行人。
8月26日早上6点整,天刚蒙蒙亮,执行法官与法警们整装待发。他们要去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被执行人李某2014年向申请人黄某借款20万元,承诺半年内偿还本息,但是逾期却没有还款,黄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李某归还借款20万元以及违约金。但是李某一直不履行,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却不见了踪影,法院了解到他也已经多年没有回家,案件一度进入僵局。
就在前几日,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李某已经回到了江阴,现在居住在某小区内。执行法官摸清了李某的行踪,考虑到李某有躲避执行的可能,决定晨间执行,趁着李某还没有出门将其控制。
执行法官带领法警来到申请人提供的李某所在小区,申请人已经在楼下等候:“法官,我看到他们衣服还晾在外面的,人在家。”执行法官带领法警立即上楼,敲门过程中法官一直关注门内的动静,听到门内有了响动,为防止李某发觉是法院执行而拒不开门,执行法官用手将猫眼挡上。伴随着开门声,执行法官和法警抢先进入屋内,控制住了开门男子:“你好,江阴法院执行局,你是李某吗?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该男子便是执行法官久找不着的李某,李某交代自己刚回江阴没几天,没想到尚在睡梦中法官便找上了门来。“你快点穿上衣服跟我们回院里。”在执行法官的催促下,李某只能跟着法官出门。将李某带回执行局后,执行法官让双方商议如何解决。李某表示目前没有工作,也没有能力还钱,自己会慢慢想办法还的。“我现在就是叫你想办法,这个钱怎么还。”执行法官丝毫不给李某回避的机会。
因为李某始终推脱还不出钱,法院以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闵永刚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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