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又至,秋满盱眙。在盱眙法院,有这样三位老同志,他们用自己的青春、汗水和梦想陪着法院走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对于他们来说,能在自己热爱的司法事业上干一辈子,那就是幸福。
凌晨行动,我率队
“集合、列队,清点人数。”凌晨4点,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盱眙法院执行局在副局长沈代银的带领下,已经在法院集中,准备开始又一次的凌晨行动。
2011年沈代银从立案庭调入执行局工作,转眼已过去6年,6年间,他与老赖斗智斗勇,实际执结了近千件执行案件。杨某某、王某某等17人,原系淮安市盱眙县某商贸公司经营的超市员工。2015年2月14日因超市经营不善关门,导致他们的部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没有支付,因此他们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权利。仲裁后,某商贸公司仍未履行义务,17名超市员工遂向盱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了执行二庭后,时任庭长的沈代银高度重视,他亲自部署,快速行动,带领执行法官依法对某商贸法定代表人李某实施拘留措施,并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向其施加执行压力,最终李某在强大的执行威力下,多方筹钱,履行了15万的案款,拖欠超市员工的工作得以顺利发放到位,化解了一起群体纠纷。
如今52岁的他,头发日渐稀疏,但是在各种凌晨行动、专项行动中,他仍然坚持身先士卒,“毕竟年龄大了,累是肯定的,但执行案件还在,只要院里还放我在执行局一天,我就不能退缩。”
法警训练,我带队
每天下午5点,盱眙法院全体法警开始进行体能训练,带队的是陈勇大队长,训练中,他身姿挺拔,表情严肃,动作标准,“一二一、一二一……”洪亮的声音响彻训练场。如此精神抖擞的他很难让人想到他已经52岁了。
他曾在海军某部20年,从水兵到航海长,一直与舰艇打交道,2001年,他转业到盱眙法院工作,担任法警队副大队长,他把部队的优良作风带到警队,加强警队训练,注重司法安全,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派警制度、押解人犯和值庭带班制度等,全面提升了警队的整体素质。在他的带领下,盱眙法院法警队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单位”,“平安淮安”建设先进集体,一个个荣誉是对他工作最好的肯定。2013年,由于人手紧缺,他被调入政治处工作,离开警队,就要向以往的军队生活彻底告了别,但他抛开伤感,服从安排,在新的岗位通过不断的学习,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今年8月,他再次调回法警队,担任大队长。回到警队的他,就像鱼儿回到了水里,训练、巡视、押解,一切的工作那么的熟悉,热情使他焕发了新的活力。
关爱儿童,我领队
他说话缓慢,带着睿智的气息;他善于调解,化解无数的纠纷;他心怀关爱,撑起儿童的保护伞。他就是盱眙法院少年庭的庭长金刚。
他也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但与雷厉风行、风风火火等词不搭,他更像一阵春风细雨,润物细无声。他于1979年底应征入伍到南京军区驻金华某部,1982年底从部队退伍,1985年招干到县法院工作。民一庭、三个法庭、执行局,都曾有他工作的身影。
盱眙县是江苏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对外输出青壮年劳动力达30余万人,由于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致使有大量的儿童留守在家。2013年金庭长担任了少年审判庭庭长。他敢于担当,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配合该院刑庭,发出了首份关爱留守儿童督促令,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的设置“我的小秘密”信箱,受到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并进行了深入报道。关爱留守儿童督促令的具体做法入选淮安市十大法治事件、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他还经常到学校开展法制课堂活动,将真实的庭审搬到学校,多次邀请留守儿童来法院旁听庭审,通过以案说法,让法治在儿童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
九九重阳,今有重阳。对盱眙法院的这些老同志来说,重阳节是普通的一天,没有菊花、美酒,有的依旧是平凡、熟悉的工作;对他们来说,这又是不普通的一天,虽然没有鲜花掌声相伴,但我们会在心里默默的为他们喝彩。(钱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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