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女子为赚“场子费” 借场地给人开赌场
为赌博行为提供场地,虽然行为人没有直接参与赌博,也会构成犯罪。10月18日,一名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子”的女子,就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开设赌场和“放高炮”的两名男子,也分别以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和4个月,并处罚金。
小芳在黎里开了一家工厂,有一天,小海找到她,称想要在她家工厂里借个办公室搓麻将,每次给1000元酬劳。小芳一想,只是提供办公室给他们赌博,每次就能有1000元的收入,非常合算,就欣然答应了。于是,小芳陆陆续续借了三次场地给小海开设赌场,表面上相安无事,但是小芳不知道她正在一步步把自己推向牢房。
今年7月的一个夜晚,小海组织了10余人来到小芳工厂三楼的一间办公室搓麻将。当天,便有群众向警方举报,最终参与赌博的小海等人被抓了个现行,民警当场查获赌资9万余元。在赌博现场,为牟私利提供赌资、放高利贷的小军刚将3万元借给一名输了钱的赌徒,两人口头约定利息为每万元每天300元。与小海、小军直接在赌博现场被抓获不同,小芳并没有直接参与赌博,但是她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应远离赌博,也不能为赌博人员提供场地、为赌博人员提供资金,以免触犯刑法,为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同时,如果遇到赌博行为,应当及时举报。(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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