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编制实施监狱刑罚执行两个清单

“上月有个刑满释放人员到我家,让我给3万元,说他可以帮助丈夫减刑,我没理他。”近日,南京监狱一名服刑人员的妻子刘虹告诉记者。

为什么?她回答记者的疑问:“我看过监狱权力清单,服刑人员减刑不是哪个人说了算,要经过许多关口。现在监狱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全程公开,还把信息发到我手机上。我丈夫什么时候减刑、大概减刑多少,我都有数,才不会上当受骗。”

刘虹口中的“清单”,就是《江苏省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清单》。2014年9月,省监狱管理局在全国监狱系统率先公布首张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围绕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行政奖惩、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列出30条权力事项。“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通过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确保民警不擅权、不滥权、不搞特权。

权力清单如何施行?对监狱管理带来哪些变化?记者来到南京女子监狱一探究竟。

“权力清单对监狱的每一项执法事项,尤其涉及服刑人员切身改造利益的相关事项,都统一命名和编号,逐一明确权力依据和权力运行的程序。”刑罚执行科科长马春红告诉记者。对具体承办民警而言,于法有据,每个环节做到什么标准都十分明确,不能随心所欲随意而为。

权力清单不仅公布监狱刑罚执行的实体和程序,更侧重于程序规定的公开。“比如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分别明确了监区、监狱、监狱管理局三个层级的权力运行依据和流程,该干什么、不干什么清清楚楚,避免发生‘权力无边、权力错位、权力寻租’。”监狱长吴晓凤说。

计分考核,是监狱执法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狱政管理科科长周艳最大的感受是,权力清单在很多环节强调集体研究决定,压缩了民警自由裁量空间。比如给服刑人员加奖励分,由监区申请,监狱计考办审核,最后由监狱计考审批组集体研究审批,执行全程留痕,驻监检察官也能看到,“既规范了执法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保护了民警。”

“对监区来说,一切执法工作透明了,全要按照流程做。”10监区教导员张琦说。比如一旦疏忽漏算了服刑人员的奖励分,要层层上报审批,说明情况,签字盖章。

7监区监区长吕宁告诉记者,权力清单施行,对民警触动很大。“哪怕加减0.1分,也要在监区全体民警会议上说明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加减分当天张贴,给全体服刑人员看,让服刑人员‘明明白白改造,清清楚楚服刑’。”

继权力清单之后,省监狱管理局又于2016年5月制定出台《江苏监狱刑罚执行责任清单》,对梳理出的每项职责明确责任依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清单明确告诉我们,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省局推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错案追究制,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错位行为严格追责。”马春红告诉记者。

刑罚执行科民警陈亮坦言,作为具体办案民警,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要承担审查环节、交接环节的责任,而且实行终身负责制,“办案压力确实不小”。

对于权力清单的实施,监狱服刑人员有何感受?“如果要获得减刑或假释,我的名字至少得7次出现在监狱公示栏里。”服刑人员张燕(化名)对记者说。她所说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被形象地称为“七榜公示”。

按照权力清单规定,减刑假释需经过“监区入围名单公示、监区研究结果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结果公示、监狱评审委员评审结果公示、监狱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公示、法院立案情况公示、法院裁定结果公示”,整个环节全程公开透明,让每个服刑人员心里有“预期”。

在服刑人员监舍大厅,记者看到一个狱务公开查询系统。服刑人员输入个人编号,就可以查询自己的计考分数、行政奖励、学习考试成绩、个人账目等。

因犯诈骗罪,汪霞(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一开始被动改造。随着对减刑政策的了解,尤其是权力清单公布后,她改造越来越积极,已先后3次获得减刑。“每个月满分12分,60分可以获得1个监狱表扬。通过积极改造,我每月在10分左右,现在已经获得4个监狱表扬,参加申报减刑,估计还有可能被减去1年1个月的刑期。”汪霞掰着手指头算给记者听。

“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编制实施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两个清单有机融合,初步形成刑罚执行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既以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又给权力套上了责任“箍”,防止权力滥用。”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说。

记者了解到,我省监狱正在建设智能管理应用大平台,建立全省监狱统一的“两单”运行网络平台,推进“两单”网上运行,保证权力运行提质增效。(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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