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醉驾摩托车 被判拘役3个月

原标题:男子醉驾摩托车 被判拘役3个月

一男子参加朋友晚宴,酒醉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昨天,建邺区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该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前不久,男子黄某收到初中同学的邀请参加晚宴。因为家离饭店只有两三公里,黄某误认为摩托车不是机动车,酒驾摩托车也应该没什么事,于是就骑着刚买来不久的二手摩托车去赴晚宴。席间,黄某与3名同学一共喝了两斤45度的白酒。当晚11时许,醉熏熏的黄某骑着摩托车朝自己家驶去,结果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主陈某皮肤擦伤,自行车损坏。

陈某要求黄某赔偿身体擦伤治疗和车辆损坏修理费用600元。黄某认为赔偿费用高没有答应。陈某随即报警。交警赶到现场时,闻到了黄某身上酒精味,当即对黄某进行酒精乙醇测试。经鉴定,黄某的血样乙醇含量为210mg/100ml,黄某的行为属醉驾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建砝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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