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醉酒骑车撞伤人拒绝赔偿当“老赖”

    因醉酒骑摩托车撞伤人,法院判决不履行当“老赖”。12月3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依法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2月14日14时许,射阳县海通镇射北村村民周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千黄线由西向东行驶时,撞上同方向行驶的姜某驾驶后载王某的电动自行车,造成交通事故,姜某、王某、周某受伤,两车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王某无责任。王某受伤住院治疗11天,支付医疗费1万多元。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王某伤后未得到赔偿,向法院起诉。2016年9月8日,射阳法院对原告王某与被告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合计22391.2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射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多次通知被告周某均未出面。12月3日周末执行小组行动,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周某家强制传唤周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执行谈话中,被告周某仍没履行诚意,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其女儿到法院见其父亲被拘留,也不愿意帮助履行。 (孙海雷)

    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周某家强制传唤周某

    被执行人周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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